適應證:
(1)根管不通無法進行常規根管治療術或根管治療術失敗而不能重新治療者。
(2)由於根尖病變嚴重,不能采用根尖刮治、根尖切除或倒充填術。
(3)前牙意外脫出及錯拔的牙齒。
手術方法:
1.按拔牙常規拔下患牙。
2.刮淨牙槽窩內病理組織,紗布咬緊。
3.用浸以生理鹽水的紗布包裹牙根在體外做根管治療,根管充填。
4.去淨根尖病理組織,盡量保留健康牙周組織。
5.將患牙置入抗生素液內浸泡數分鐘,有條件者再置-40℃水箱內脫敏。
6.按拔出方向將牙放回牙槽窩內,注意其應有的正常咬合位置,結扎固定。或讓病人咬緊,也可以不固定。
術後處理:
酌情給鎮痛消炎藥物或免疫抑制劑。2-4周內,盡可能不用患側咀嚼。1-2個月後拆除結扎鋼絲,調he。定期檢查牙松動度,X線檢查愈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