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血壓患者如果血壓穩定,又無心、腦、腎器質性損害者一般可以拔牙。如果血壓高於180/100毫米汞柱者應先治療,再考慮拔牙。
2.心髒病患者如果有下列情況者不宜拔牙:6個月內發生過心肌梗塞;不穩定或最近才開始的心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未被控制的心律不齊等。
3.血液病患者血友病(凝血因子缺乏病)、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白血病等患者,如貿然拔牙,常會引起出血不止,甚至造成生命危險。
4.糖尿病患者拔牙後容易發生傷口感染,還會加重糖尿病。不得不拔牙者,則應在病情得到控制後再進行,並在拔牙前後應用抗生素以預防感染。
5.肝炎、肝硬化患者肝功能有明顯損害者,應先保肝治療,待肝功能基本正常後才可拔牙。
6.孕婦在孕期前3個月內拔牙容易流產,後3個月內拔牙易早產,故應在懷孕第4、5、6三個月期間拔牙較為安全。婦女月經期拔牙易出血,故也應暫緩拔牙。
7.甲亢患者不經內科治療,不宜拔牙。
8.颌面部癌腫患者與做過放射治療部位同側的牙齒不宜被拔除,以免引起放射性骨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