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齲病破壞的牙齒,有一些經過適當治療還可以保存下來繼續發揮作用。特別是對於已經有牙齒缺失的患者,這些治療後保存下來的牙可以作為寶貴的基牙,用來固定和支持假牙。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能否盡可能地將患牙保存下來是衡量口腔科醫術高低的標准之一。
但被齲病破壞的牙齒有下列情況必須拔除:
1. 後牙牙冠破壞過大,只剩下殘根且根端位於龈下5mm以上者;
2. 根尖病變大,病變范圍超過根長 l/2者;
3. 無對颌的或已發生冠周炎的第三磨牙;
4. 錯位牙影響功能者;
5. 懷疑為全身其他疾病的“病灶”患牙者;
上述患牙不具備或已失去功能,甚至妨礙其他牙齒的功能,就沒有保留的價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