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口腔網
  1. 首頁
  2. 口腔常見疾病
  3. 口腔基本知識
  4. 口腔護理保健
  5. 口腔百科
  6. 口腔疾病治療
 啊啊口腔網 >> 口腔常見疾病 >> 牙痛 >> 關於牙痛 >> 牙痛患者死因不明 患者家屬大鬧不休

牙痛患者死因不明 患者家屬大鬧不休

  8月9日發生的一件事對中牟縣鄉村醫生李國亮(化名)而言猶如一場噩夢。當天上午9點左右,他的診所來了一名30多歲的女子,她告訴李國亮,自己吃點兒冷的或熱的東西牙就會很疼。李國亮利用探針為患者查看牙齒,他結合患者的症狀判斷患者患有深齲,需要進行窩洞填充治療。     隨後,李國亮開始詢問患者的病史,問其有沒有得過高血壓病、糖尿病等疾病,患者表示沒有得過什麼大病。問及患者之前有沒有用過麻醉劑時,患者的回答是剖腹產時用過。李國亮向患者建議治療前打麻醉劑,問患者能否接受,患者表示可以接受。在經過細心的術前診斷和說明之後,李國亮把利多卡因(麻醉劑)和腎上腺素(延長麻醉劑的作用時間)按規定的比例配置了1毫升注射液,對患者進行了注射。然而,注射完1分鐘左右,患者開始出現頭疼的症狀,李國亮懷疑其對麻醉劑過敏,馬上讓患者服下兩片撲爾敏(抗過敏藥,每片8毫克)和3片維生素B1(神經類營養藥,每片10毫克)。吃完藥後,患者開始全身出汗,伴有惡心嘔吐。李國亮見情況不妙,急忙讓同事撥打120急救電話,自己則掐患者人中、合谷穴,對其進行搶救。20分鐘後,120救護車趕到,李國亮為了照顧診所的患者,讓愛人陪同患者到中牟縣第二人民醫院,同時承擔了所有醫藥費。然而,搶救持續了40多分鐘,仍未能挽回患者性命。     得知此消息,李國亮迅速趕往中牟縣第二人民醫院,陪同死者家屬為死者購置了安葬所需物品。雙方各自找來中間人協商,死者家屬索要100萬元賠償金,經過長達6小時的協商後,雙方達成協議,李國亮將自己價值40萬元的房產抵押給患者家屬。 利多卡因一旦引起患者出現過敏性休克,應立即讓患者平臥或者頭部稍微抬高以利於其呼吸,將患者下肢抬高15度~20度,有利於血液回流,保持呼吸通暢。   李國亮的母親患偏癱多年,其父親身體也不是很好,老兩口一直由李國亮夫婦照顧。出事之後,李國亮擔心二老身體,一直將事情隱瞞,並在第二天清早將二老送回了老家。李國亮夫婦將房間打掃之後,等待著死者家屬來收房。結果,兩天過去了,李國亮夫婦卻遲遲不見死者家屬露面。李國亮心神不寧,委托中間人前去打探消息,結果發現死者家屬不肯露面,也不肯協商,更不願意走法律程序,中間人還被對方狠狠打了一頓。     李國亮徹底傻眼了,不知道對方到底想要什麼。直到後來當地衛生局給李國亮打電話詢問情況,李國亮才知道,死者家屬在當地衛生局和醫院門口燒紙、擺花圈、拉橫幅、哭天搶地,已經完全影響了當地衛生局和醫院的正常工作,當地衛生局希望此事能盡快得到解決。     事情已經過去一個多星期,死者家屬不和李國亮談任何條件。記者電話采訪時,明顯感覺到李國亮的聲音在發顫:“這兩天我好多了,前幾天我完全懵了,基本上不能跟別人正常對話。折騰了這麼久,我愛人的精神也出現了狀況,整天不說一句話。最讓人揪心的是,這場噩夢不知何時才能結束,家中老人、孩子還都在老家等著我們照顧。”     針對此案例,《每周說法》記者連線了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口腔科主任醫師馬平生以及河南大河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永建進行分析與解讀。     李國亮在行醫過程中出現了以下幾點問題:     一、患者的病史記錄並不詳細,李國亮的診斷是否准確,患者是否患有深齲,從這一點來講,李國亮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但這與患者的死亡關系不大。     二、李國亮在進行手術時未對患者進行術前的全面檢查,且其診所設施不全,無法對患者進行術前檢查。如果懷疑患者有全身疾病,李國亮可對其進行相關全身檢查。     三、李國亮給患者調配腎上腺素時,其濃度配置不詳,注射完1分鐘左右,患者開始有頭疼的反應,全身出汗,同時伴有惡心嘔吐,患者死亡也不排除是腎上腺素過量引起。如果患者患有隱匿性冠心病,受疼痛刺激後也會出現心律失常、心髒驟停。     腎上腺素的使用應注意以下幾種情況:     腎上腺素與局部麻醉劑配伍用量:加少量(1∶20萬~50萬)於局部麻醉劑(如利多卡因)內,可減少局部麻醉劑的吸收而延長其藥效,並減少副反應,亦可減少手術部位的出血量。     腎上腺素治療量:皮下注射誤入靜脈時,可引起血壓驟升、心律失常,嚴重者可發展為腦溢血、心室顫動。     腎上腺素過量:腎上腺素過量可導致患者出現惡心、嘔吐、面色蒼白、心動過速、胸部壓迫感、血壓上升、肌肉震顫、步態不穩、寒戰、發熱、出汗、瞳孔散大、喘息性呼吸、驚厥等,患者血壓急劇上升時,則有搏動性頭痛。重症患者常發生肺水腫、心室顫動、腦出血、昏迷、心髒及呼吸中樞麻痺。     在這個案例中,利多卡因可引起患者過敏性休克,但是利多卡因中加有腎上腺素,不應該是利多卡因引起的過敏反應。利多卡因出現的過敏反應有以下症狀:     一、由喉頭和支氣管水腫及痙攣引起的呼吸道症狀:胸悶、氣短、呼吸困難、窒息、紫绀;     二、循環系統症狀:面色蒼白,出冷汗,脈搏細弱,血壓下降;     三、神智喪失,大小便失禁,暈倒,昏迷。     利多卡因一旦引起患者出現過敏性休克,應立即讓患者平臥或者頭部稍微抬高以利於其呼吸,將患者下肢抬高15度~20度,有利於血液回流,保持呼吸通暢。對患者立即皮下注射1∶1000腎上腺素,成人一次用0.5~1.0毫升,小兒一次用0.5毫升,必要時對患者進行靜脈注射。如果患者症狀沒有得到緩解,應每20分鐘~30分鐘繼續皮下注射或靜脈注射0.5毫升,直至患者脫離危險期,必要時還可以肌肉注射地塞米松,一次2~20毫克。在患者未脫離危險期以前,不宜轉移就診或進行不必要的移動。在上述搶救的同時,應用抗組胺類藥物及靜脈滴注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     針對李國亮所反映的問題,筆者進行如下評析:     一、相關行政部門應引導醫患雙方通過合法、正當的渠道解決糾紛     每每發生醫患糾紛,患方在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後,往往采取堵門、哭鬧等極端方式進行維權。特別是在有人員死亡的醫患糾紛中,患者家屬更是將死者當成談判的砝碼,與相關部門周旋。面對這樣的局面,相關部門出於各方面的考慮,對患方采取了最大限度容忍,而對醫方則給予有形或無形的壓力,想讓糾紛盡快得以解決。在責任不明的情況下,醫患雙方很難平等自願地達成一致意見。筆者建議相關部門建立一套有效的應急機制,嚴厲打擊“醫鬧”行為,適時引導醫患雙方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糾紛。
  二、醫方應加強自我保護     這裡所講的“自我保護”除了人身自我保護以外,更多的是指防范職業風險。醫方應盡可能地避免和患者或患者家屬發生沖突,並給予其一定的安慰和幫助。醫方在診療過程中應盡職盡責,避免因人為因素發生醫患糾紛。此外,醫方應做好病歷等相關醫療文書的收集與保存工作,以便在必要時作為證據使用。如果醫院有條件,也可以采取一些高科技手段,例如視頻監控,讓醫生記錄電子病歷等形式防范職業風險。     三、應盡快建立一套及時、有效解決醫患糾紛的機制     在這個案例中,患方為何不願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其訴求呢?我認為原因有以下幾點:首先是時間長,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審普通程序需要6個月,這其中還不包括鑒定的時間。打一場醫患糾紛的官司,兩三年的時間並不鮮見。其次是鑒定難、鑒定貴。醫療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准科研行為,要對其過程進行鑒定是非常困難的。另外,鑒定費用是由申請方墊支的。作為患者一方,在沒有得到任何賠償的前提下,先支付一筆不小的鑒定費,其心理上、經濟上都是無法承受的。最後是司法公信力的缺失。作為患方,在醫患糾紛中處於弱勢地位,對司法的公正性持懷疑態度。其往往擔心人財兩空而不願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針對上述患者的顧慮,我國應盡快建立一套能夠及時解決醫患糾紛的機制。 
Copyright © 啊啊口腔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