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內醫療院所數年來的研究結果顯示,口腔癌之患者中約有88%有咀嚼槟榔的習慣。
早在2003年,世界衛生組織就認定槟榔為一級致癌物,與砒霜、六價鉻、二惡英、甲醛等並列。
根據中國科學院發布於2003年8月15日的報道《國際癌症研究中心:槟榔被認定為一級致癌物》中提到:據台灣媒體報道,IARC(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在2003年8月7日特別刊物第85卷中,認定槟榔為一級致癌物。此結論令醫學界長期以來懷疑嚼食槟榔與致癌之間的因果關系,得到了確認。
如果嚼槟榔合並吸煙者,更容易引起口腔癌、喉癌、咽癌和食道癌,而且嚼槟榔、吸煙又合並喝酒,則更有加乘的致癌效果。吸菸者,更容易引起口腔癌、喉癌、咽癌和食道癌,而且嚼槟榔、吸煙又合並喝酒,則更有加乘的致癌效果。